2015年9月25日 星期五

學習英文的入門要求標準。對寫作說幾句話(by J. Michael Cole)



學習英文的入門要求標準
今天看到報導,Obama 要求美國在2020年前有百萬人學中文。_
我比較關心國人的英文學習。現在,光是東海大學的大一英文就有3500人修。假設一班20人,就必須開近175班......這是多大的教學負荷?
大學畢業的英文程度之要求,現在流行"檢定考試"......
其實我希望的是,學生能去訂閱他們喜歡的博物館、美術館、科學館.....的新聞 (Newsletter等等),持續學習。底下是今晨聽到的美國大都會博物館的節目,或許可當參考。


In this episode of the ‪#‎MetArtistProject‬, ceramic artist Ann Agee visits the Villeroy “Harlequin Family.” She describes a set of mannequins as, “who you want to be, but maybe you can’t be because you’re too stuffy.”http://met.org/1NPpjO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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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otes/10153643214441499/

對寫作說幾句話(by J. Michael Cole)

對寫作說幾句話

台灣年輕人經常不惜花費幾萬塊錢學習怎麼寫作。但這完全是在浪費你的時間和金錢。

by J. Michael Cole
9/14/2015
The Far-Eastern Sweet Potato

中譯:William Tsai

http://fareasternpotato.blogspot.tw/2015/09/a-few-words-on-writing.html



自從十年前定居台灣到現在,我已經再也數不清究竟有多少個台灣人問過我能不能教他/她寫作了。台灣人對於莎士比亞的語言似乎有一種愛恨交織的情感,但有不少人還是真的想學好英文,這當然是為了實用所需。在台灣的補習班文化裡,人們看來都相信只要你(或你的父母)花的錢夠多,就可以自動習得一種語言技能。

潑大家冷水真是不好意思,但語言不是這樣學的,寫作更不能靠這樣學會。許多台灣人都情願付出800元甚至1000元的時薪,每周一兩次請一個不知道夠不夠格教別人甚麼的外國人來上課。對於大多數人來說,他們挑選「老師」的最重要標準是一個人的膚色,而不是他的學歷和成長背景。這種習性帶來的後果則完全不出所料:台灣人的英文讀寫能力一塌糊塗。

會話是一回事,要是一個人能夠藉由反覆練習而更有信心說一種外語,這樣的投資或許是值得的。可是當有人告訴我寫作的藝術可以教給別人,我卻不得不強烈存疑。因為這麼做就是行不通。

我剛到台灣幾個星期,一位有志於出國留學的朋友的朋友就要求我教他寫作。於是我教了他一陣子,直到他入伍服役,課程也隨之結束。我不喜歡這樣。但這段短暫的教學經驗也讓我明白寫作是教不來的。這也讓如今成為寫作者的我,開始回想自己當初是怎麼學習英文寫作的(法文才是我的母語)。

在我的經驗裡,寫作是主動學會的,而不是被別人給教會的。我開始學英文是因為我小時候想玩「龍與地下城」(Dungeons & Dragons),卻不想花大錢跟遊戲店買法文版的說明書。隨後不久我就對文學有了興趣,那時多半是看恐怖小說;洛夫克拉夫特(H.P. Lovecraft)是我最愛的作者,而我很快就感覺到,讀法文譯本是件愚蠢的事,要是能從原文讀他的超自然恐怖短篇或中篇,必定會感到更加痛快。

差不多在這個時候,我開始有了寫作的志向。那時還只是小朋友的我,是用我爸媽的Olivetti打字機寫短篇故事的(通常是冒險或科幻),但我那時還太小,不明白總有一天這會為我將來想做的事情定性。上了高中之後我開始用英文寫短篇,多半是彆腳的愛情故事,其實不過是在模仿洛夫克拉夫特、穆爾柯克(Michael Moorcock)等作家的風格。我明白了如果我想要好好寫作的話,首先就必須熟練英文的文法原理,像母語一樣。所以我報考了魁北克市唯一一所英語教學的預科學校聖羅倫斯學院(St. Lawrence College),主修文學藝術課程。

我一開始表現得不好,一部分是由於語言障礙,我永遠記得教授對我說,要是我的英文無法在短期間內突飛猛進,他不太相信我有辦法讀完學期。這當然讓我提高警覺,採取了一切必要措施確保這種結果不會發生。失敗絕對不是選項。我一直都是個貪婪的讀者,但現在我是有所為而讀,自覺地決定讀經典。我想,還有甚麼方法比閱讀大師們的文章更有益於學習語言呢?葉慈(W.B. Yeats)、康拉德(Joseph Conrad)、史坦貝克(John Steinbeck)、格林(Graham Greene)、吳爾芙(Virginia Woolf)、狄更斯(Charles Dickens),當然還有我一開始完全摸不著頭緒的莎士比亞,他們都成了我的老師。經由我的閱讀課程,我學會了欣賞風格、語氣、音調、論點、架構,以及好的敘事方式。每讀一本書我就把看不懂的字抄下來查字典,再把字義記下來,讓自己牢牢記住。沒有人教我這麼做,是我自己學會的。

上了大學搬到蒙特婁,主修英語文學之後,我對英語文學的愛好變得更強烈。那時我第一次和那些後來一直影響著我的語言藝術家結緣,像是歐威爾(George Orwell)、納博可夫(Vladimir Nabokov)、奈波爾(J.S. Naipaul)、魯西迪(Salman Rushdie)、石黑一雄、渥伍(Evelyn Waugh) 、艾利森(Ralph Ellison)、勒卡雷(John Le Carre)等人。我也經由閱讀世界文學開拓了自己的眼界(通常讀英文或法文譯本),也因此認識了杜斯妥也夫斯基(Fyodor Dostoevsky)、契訶夫(Anton Chekhov)、索忍尼辛(Aleksandr Solzhenitsyn)、馬哈福茲(Nagib Mahfouz)、巴爾加斯‧略薩(Mario Vargas Llosa)、馬奎斯(Gabriel Garcia Marquez)、米蘭‧昆德拉(Milan Kundera)、克里瑪(Ivan Klima)、湯瑪斯‧曼(Thomas Mann)、卡達萊(Ismael Kadare)、卡繆(Albert Camus)、法拉赫(Nuruddin Farah),還有三島由紀夫、谷崎潤一郎、村上春樹等作家。也是從那時開始,我飢渴地閱讀報紙和雜誌,從《紐約時報》到《科學人》,從《經濟學人》到《自然》。我也閱讀威爾遜(Edward O. Wilson)、薩根(Carl Sagan),以及最近不幸過世的薩克斯(Oliver Sacks)等等大師寫下的探討人類進化、流行病學、天文學及生命科學的科普著作。後來,當我對政治有了興趣,我也開始閱讀傳記、歷史研究,以及一些政治學著作(那時,麥基爾大學(McGill University)書店的政治學部門還有著十分豐富的選書)。我讀希欽斯(Christopher Hitchens)、伊格納蒂夫(Michael Ignatieff)、薩依德(Edward Said)、哈伯斯坦(David Halberstam)、卡普欽斯基(Ryszard Kapuscinski)、卡普蘭(Robert Kaplan)等人的著作,而且絕不錯過任何一期《外交政策》和《外交》雜誌。到了1996年大學畢業時,我已經讀過幾百本,沒錯,好幾百本書了。

進了研究所之後,我對書寫文字的熱情還是繼續保持,即使我後來進了加拿大政府部門工作,每天都得寫威脅評估、情報目標檔案之類枯燥無味的報告,我還是繼續讀小說和紀實文學。2005年搬來台灣的時候,我帶了2000本書來,十年下來,數目差不多增加了一倍。我倒不是認為任何有志寫作的人都應該拿這麼多書壓在自己身上(何況現在還有了Kindle電子書,雖然我這個保守派對這種媒介深惡痛絕),可是無庸置疑,我所認識的,並且啟發我走上寫作之路的每一位偉大作家都是熱愛閱讀的人,希欽斯、歐威爾、略薩、納博可夫,他們每一個人都盡可能的閱讀,而且絕不自限於舒適的母國文學傳統。

所以,與其付出大筆金錢被那些多半只想輕鬆獲利的外國人「教」寫作,我更建議這麼做:

第一課:閱讀、閱讀、閱讀,然後繼續讀更多。選你喜歡的主題,但不要侷限於單一類型。把小說和紀實文學搭配著讀,閱讀外國著作,讓自己向不同的文化敞開,就算讀翻譯書也不要緊。除了本地暢銷書榜上常見的(何其悲哀!)商場生存教戰書籍之外,還有一整個宇宙等著你去發掘。去探索不同的敘事傳統,很快你就會明白《哈利波特》和《卡拉馬助夫兄弟們》差別在哪、又為何不同,以及兩者何以各自有所成就。感受觀點切換與非線性敘事是怎麼影響我們理解一個故事的。閱讀你喜愛的作家傳記,看看他們是怎麼學會寫作的(我跟你保證,他們沒有一個寫作老師)。認識紀實作品之中同樣具備的敘事方法,以及薩根、古爾德(Stephen Gould)、霍金(Stephen Hawking)和薩克斯等等廣受大眾喜愛的科普作家,是怎麼把故事說得動聽的。寫作者要能夠分辨行得通和行不通的方式,才能真正長進,最好的學習方法則是親身體驗。不要忘記寫作是心智的映射,若是心智漫無章法、缺乏訓練,就不可能產生有價值的成果。必須先充實心智,然後才能將心智貢獻於宇宙。把你付給寫作老師的錢省下來,拿去多買幾本書。最後要知道,閱讀可以很有趣,而且獲益極大(我早就嗜讀成癮了)。

第二課:寫作、寫作、寫作。起先,你的寫作必定會去模仿你喜歡的作家。我自己的書寫一開始是近似於洛夫克拉夫特那種神經緊繃,堆砌形容詞的文體,但終究捨棄了這種寫法,如今覺得這種文字難以卒讀;接著我開始模仿康拉德,再來是格林、歐威爾,直到在好幾輪探索之後找到了自己的「聲調」和風格。毫無疑問,我的寫作風格來自於這一切影響,將來也會繼續隨著我現在和以後的閱讀所得而轉變,即使只是微調(比方說,我讀魯西迪獲法國文學的時候,寫下的句型往往更長更繁複;要是這個發展太過火,重讀海明威或歐威爾是有益的修正)。你寫得越多,就會越進步。從2006年進入《台北時報》當文字編輯直到今天,我寫過2000多篇新聞報導、社評或書評,還寫了五本書。進步是隨著時間慢慢累積的,十分幽微,但在你多年之後重讀舊作時就清楚可見了(因此作家幾乎不重讀舊作,以免因此畏縮不敢創作)。說真的,寫作就像舉重,因此也就能夠說明為什麼就連像我這樣多產的寫作者,要是有很長一段時間沒寫,也會很難再寫出值得出版的作品(兩個星期沒寫就足夠讓寫作的肌肉萎縮了)。每天空出一兩個小時寫作,寫甚麼都好:短篇故事、每日例行公事的自傳式改寫、對頁評論、書評,不然就寫信給真實存在或虛擬的朋友。要知道,寫作可以很有趣,而且獲益極大(我也早就嗜寫成癮了)。

就是這麼簡單(卻也可以很複雜)。沒有靈丹妙藥。寫作是要透過模仿和練習,以及向文字的世界敞開心胸並且盡可能融會貫通,才能進步的,這是永無休止的過程,之所以迷人也正因永無止盡。閱讀文學經典(也可以讀些現代文學,但這種機會越來越難得了)是最保險的方法。不要被略薩、杜斯妥也夫斯基這些鼎鼎大名給嚇到,跳下去,盡可能吸收就是了。這是一個在智識上增重的過程:你必須不斷挑戰你的腦袋,就像在長跑或舉重不斷精益求精那樣。我對於年輕人告訴我他們想要學寫作,一年卻讀不完一兩本書這件事,總是感到瞠目結舌。我平均每個月讀完五、六本書和幾十篇文章,而且在小說和紀實、英文和法文之間交替切換,盡可能讓自己的閱讀選擇多樣化。你不一定非得讀這麼多不可,但有件事是肯定的:就算你花了幾萬塊新台幣請外國老師,光是在智慧型手機上玩遊戲絕對不會讓你增廣見聞,更不可能讓你學會寫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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